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上体院院字[2017]87号)文件规定,经校、院两级审核,校长办公审议通过,对51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名单附后)作退学处理。
请以下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对于不主动领取退学决定书的同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退学决定送达起两周内,研究生需来校办理离校手续,逾期将自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1-6550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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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
附件:天游ty8线路1线路2检测中心予以退学研究生名单(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