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研究生在学习、工作、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注册的全日制2016级、2017级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坚守学术诚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5、根据考察侧重点不同,优秀研究生需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优秀研究生干部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学业奖学金三等奖以上(含三等)。
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申报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及以上处分者;
2、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未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未缴纳学费者;
4.不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不服从学校和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工作安排者;
5、不讲诚信,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者;
6、违反社会公德者。
三、名额比例
1、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按学生总数的5%进行评选推荐,奖励学业优秀、具有良好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2%进行评选推荐,奖励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工作突出、乐于奉献的研究生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党、团、班级、社团等学生干部。
四、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评选细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3、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示不少于3天),将学生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于11月9日前报至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至:ygb@sus.edu.cn。
五、相关说明
1、校研究生会干部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并参评。
2、对学校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会干部,可获得直推资格,在研会进行述职评选。
3、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颁发相关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优秀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3:上海体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4:上海体育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