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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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30 阅读: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上体院院字[201490号)和《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上体院院字[2016102号)》的要求,现对做好天游ty8官网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2014级、2015级研究生按照《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上体院院字[201490号)执行。

2016级研究生按照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上体院院字[2016102号)执行。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2014级、201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4级、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以当年参评对象总人数为依据(科学学位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的人数由二级学院分别核定),按比例划分名额分配到二级学院。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如下:

等次

比例

奖励标准

博士

硕士

校长奖学金

10%              

18000/

12000/

一等奖学金

20%              

15000/

10000/

二等奖学金

40%              

10000/

8000/

三等奖学金

20%              

6000/

5000/

22016级新生学业奖学金

2016级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入学招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名评定相应等级。提前攻博、申请审核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2016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按比例划分名额,在学生入校获得正式学籍后发放。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如下:

等次

比例

奖励标准

博士

硕士

一等奖学金

20%              

15000/

10000/

二等奖学金

40%              

10000/

8000/

三等奖学金

20%              

6000/

5000/

三、参评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位核心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成绩总评在所属系(院)同专业同学中列前。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文体、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4、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有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的认定时间范围为:201591—2016831日。

四、评定程序

1、各二级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制订细化评选细则。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宁缺毋滥。

2、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于1012日(周三)前向各二级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科研登记表》,并提供课程学习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鉴定书等支撑材料。

3、各二级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审核申请材料,并公示初审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021日(周五)前上报研工部(老教学楼126室)。

4、复核及审批。研工部汇总各二级学院材料,于1031日前完成复核审查,并报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

五、奖励和表彰

对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由财务处按获奖名单划至学生个人农行账号。

六、说明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学杂住宿费者,无申请学业奖学金资格;

2、在奖学金评选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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