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指示精神,拟对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基本目标
改革完善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培养效率,促进研究生综合竞争力,增强我院学术学位硕士专业社会影响力。
二、相关二级学科(专业)及归属二级学院
序号 |
二级学科(专业) |
所属二级学院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
2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武术学院 |
3 |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社会学方向) |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 |
4 |
休闲体育学 |
5 |
运动人体科学 |
运动科学学院 |
6 |
应用心理学 |
7 |
运动医学 |
8 |
体育工程学* |
9 |
新闻学 |
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 |
10 |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经济与管理方向) |
经济管理学院 |
11 |
体育赛事运作 |
12 |
体育管理* |
(*为制订培养方案新专业)
三、修订指导意见
1、学习年限调整为2-3年;
2、课程学分保持31学分不变,建议调整课程结构和授课学期:
(1)术科类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休闲体育学)适当增加技术类课程学分;
(2)学科类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医学、新闻学、体育赛事运作、体育管理、体育工程学)适当增加实践类课程学分;
(3)所有课程集中在第一学年完成授课。
3、培养环节建议调整:
(1)“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中“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开题报告)”完成时间,由原定“第三学期10月底前”调整为“第二学期6月底前”;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由原定“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调整为“第三学期11月左右”;
(3)“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由原定“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各高等院校的学报、或各省市主办的体育类刊物、或各种公开发行的本专业类的期刊上发表,或被二级协会以上的本专业类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录用,或被由天游线路检测中心(研工部)举办的研究生论谈会录用并进行报告的学术论文”调整为“以第一作者、上海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在各高等院校的学报、或各省级公开出版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二级协会以上的本专业类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录用的学术论文”。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院长(含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是本次修(制)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
2、充分发挥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作用,各培养方案(初稿)应提交所属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审议并通过。
五、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3月15日 |
天游线路检测中心下发《上海体育学院关于修(制)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
2 |
3月29日 |
各二级学院提交所属专业培养方案(初稿) |
3 |
4月10日 |
召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会议”,确定各专业培养方案定稿,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
天游线路检测中心
20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