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科研项目立项者:
根据当年立项通知及立项协议规定,请各项目建设期满者,准时做好结项工作。(尚未结项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一、结项申请人应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于2017年4月1日之前将结项报告书(纸质一式一份,须含原件)及项目建设成果(验发表论文原件,上交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所属杂志封面及目录)送交所在系(院)。系(院)初审后集中上报天游线路检测中心,所有上报材料均需附电子版。天游线路检测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拟结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结项项目。
二、未能按时达到结项要求的,请提交退项说明或者延期结题申请。
(1)需退项者请于4月1日前提交退项说明(附件3),集中在6月19日-6月22日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否则,暂不授予其学位证书,直至结项完成为止。
(2)需延期结题者请于4月1日前提交延期结项申请(附件4)。
上海体育学院天游线路检测中心
2017年3月3日
特此重申:当年申报通知中的成果结项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方予结项:
(1)被资助的科研项目应是被资助者学位论文工作的一部分,提交的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相关,项目研究的最后成果应体现为被资助者的学位论文。被资助者的学位论文必须申请参加各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
(2)在结项前必须有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的学术论文,被资助者在项目结题时博士生至少有2篇(硕士生至少1篇)文章正式发表在一般核心及以上期刊。(2016年立项者,硕士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一般核心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在CSCD或CSSCI以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在有关期刊发表项目学术论文时应注明:本论文为“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并注明批准文号;
(4)所有被资助课题须在学位论文的“声明”页最后一行须标明“※本论文受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基金[课题编号]资助”,字体与正文字体相同。个别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院)审批和天游线路检测中心同意,可适当延期。
(5)项目建设期满,结项申请人应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于指定时间内将结项报告书(纸质一式一份,须原件)及项目建设成果送交所在系(院)。系(院)初审后集中上报天游线路检测中心,所有上报材料均需附电子版。天游线路检测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拟结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结项项目。
(6)不按时结题者,退回全部资助经费方可申请学位。